大力加强与东盟国家的 金融合作与交流

   2022-09-20 60

日前,张青松提出,下一阶段,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中国与东盟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的流动,持续扩大区域内贸易投资规模,进而为中国、东盟乃至世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强化金融改革开放,提升区域内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人民银行将持续完善外汇市场交易机制,加强预期引导,支持企业更好地管理好汇率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将更多与RCEP成员国发生贸易往来的重点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探索更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二是强化金融创新,加快区域金融资源要素流动。加强基于金融信息共享的创新是适应RCEP金融服务领域高水平开放的前提之一。金融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科技赋能,运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企业信息共享,大力发展物流金融,创新融资场景,助力跨境融资更加便利高效。同时,积极推动区域内跨境信息采集与流动,推动探索推进跨境征信合作路径与模式,为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提供多样化的信用评级与征信服务。

三是强化各国产业合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与效能。利用RCEP区域原产地积累规则,可有效减少中国与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壁垒,促进成员国之间产业链、供应链的融合发展。人民银行将支持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企业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加强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数字化体系建设,支持跨境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安全性与效能。

四是强化监管协同,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RCEP规则致力于提升金融服务领域的监管透明度。人民银行将加快完善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国展业的监管规则,便利更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更好地参与境内金融市场,为金融服务提供者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与各国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交流与监管合作,探索建立有效的跨境金融监管对话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法律和规则对接及相关技术标准衔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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