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元口罩提价至49元销售非法获利 被告人获刑10个月

   2020-03-11 法制日报200
核心提示:每袋进价9元的一次性口罩提价至49元销售,两天内售出6000多袋,非法获利15万余元日前,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每袋进价9元的一次性口罩提价至49元销售,两天内售出6000多袋,非法获利15万余元……日前,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某药堂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1月23日,荆门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对当地某药堂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明当事人杜某提价销售一次性口罩的事实,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后移送公安机关。经前期调查取证,荆门警方2月7日对杜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并于次日对杜某刑事拘留。

据了解,杜某系荆门市某药堂公司负责销售工作的总经理助理。1月21日,杜某得知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荆门市场口罩脱销,决定提高公司门店正在售卖的口罩价格。公司员工按照杜某安排,将每袋9元购进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从原零售价每袋18元提价至每袋49元进行销售。次日,杜某安排公司员工再次将上述口罩零售价调价为城区店每袋28元、乡镇店每袋29元进行销售。

警方查明,1月21日至22日,杜某所在的荆门市某药堂公司旗下门店共计提价销售一次性口罩6200多袋,非法获利15.57万余元。

2月14日,荆门市公安局将杜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24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

据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以来,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骤然紧俏,不法分子趁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扰乱市场秩序。按照统一工作部署,湖北各地公安经侦部门第一时间集中优势力量侦办此类犯罪案件。

2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接到某公司报案称,该单位在捐赠医疗物资过程中,采购到一批劣质医用防护服和防护口罩。经查,在明知没有经营医疗器械资质的情况下,刘某伙同公司股东,分别以0.7元/个、6.5元/件的价格购进大量伪劣口罩、防护服,然后通过微信群,以不同的价格将口罩和防护服销售给爱心捐赠者,非法获利113万余元。

行动中,江岸警方一举查扣了刘某仓库中的12万个医用口罩、3000件医用防护服、500个护目镜等伪劣防疫物资,防止了一批假冒产品流入市场。

此外,宜昌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协作,主动挖掘假冒伪劣涉疫防控物资线索,核查出38.1万个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及其合法来源的口罩,在该批口罩流入市场之前及时拦截;襄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积极发动群众力量,主动搜集通过网络售卖“三无”口罩线索,一举查获“三无”口罩814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孝感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破获一起销售假冒84消毒液案件,现场查获假冒消毒液近1000桶。

截至目前,湖北公安经侦部门共投入警力近1600名,快速侦办各类涉疫情经济犯罪案件11起,依法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0多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200多件。警方累计查获假劣口罩460多万个、劣质防护服30多万套,涉案金额6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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