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缓缴新政发布 阶段性减免企业负担

   2020-02-20 北京日报客户端100
核心提示:2月20日14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住房城
 2月20日14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发布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 lee2016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积分购买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