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红利”后,知识付费迎来大浪淘沙

   2018-07-31 互联网张桓硕网230
核心提示: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掌握知识买单。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个朋友中,有4个人在过去一年购买了知识付费相关课程或服务。职业是教师的
 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掌握知识买单。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个朋友中,有4个人在过去一年购买了知识付费相关课程或服务。

职业是教师的曹先生购买了399元一年的樊登读书会会员,产品经理宋云(化名)购买了1000元的研习社课程,而做设计的小高则花了不到30元购买了近20个插画、网页设计等相关内容的课程。

“上下班路上听听挺好的,内容还不错,会继续购买。”“部分内容还行,但总体感觉不值这个价格,不会再买了。”“我都是在某宝买的这些课,正规平台售价上千的课在这里只要几块,内容也没啥差别。”

这三个人的反馈大致能反应目前知识付费行业的现状。

在经过几年的发展后,处于风口行业的知识付费近来屡屡被负面新闻缠身。近日,一篇称“知识付费的毒正在下沉”的文章广为传播。确实,虽然高质量的知识内容依然会获得用户的认可,但该行业也面临产品体验差、缺乏内容评价体系和筛选体系、复购意愿不高等问题。此外,随着知识大V的停更,平台版权纠纷的问题凸显。

流量红利期之后的知识付费该走向何方?

49亿元产业规模是保守估计

从概念新奇到火爆井喷,知识付费行业只用了不到两年。

在东北财经大学中国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正山看来,知识付费并非新的创意,孔子时代已有,“比如《论语》中,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也就是说,学生支付了学费,就可以获得孔夫子的教诲了。”

他分析,业内之所以将2016年作为知识付费的元年,其实是指,区别于以往的免费获取,一种主要基于智能手机、移动终端的售卖知识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在这一年开始发力。

两年内,知识付费出现了社区问答、直播、课程付费、内容付费等形式,也覆盖了幼教、口才培训、情商、财经、国学等领域。

2018年,知识付费仍是业内人士推崇的有前景的行业和模式。2017年底,知识付费用户即接近5000万,有知识付费意愿的用户暴涨了3倍之多。

刘正山说,关于知识付费产业的规模,尽管目前并无权威的数据,但大体可以做个估计:假设移动支付用户(目前总用户数约8.9亿)的1%参与知识付费,人均每天付费1元,就有约32亿元的营收。他认为,有研究报告称,2017年中国知识付费产业规模约49亿元,应该是相对保守的估计。

巨大利益诱惑致泥沙俱下

在知识付费领域,知名人士或有真知灼见的“意见领袖”,即IP或KOL是吸引大众消费的关键点,但事实上,这些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去年,获得10亿元融资的罗永浩在得到APP上发出“停更信”,终止在得到上的知识付费项目《罗永浩的创业课》。信中透露,5分钟的课程可能要准备6个小时,生产干货的难度非常大。

同时,这类人的稀缺是事实。因此,部分平台对内容生产者设定的入驻门槛较低,在内容质量要求上没有明确限定,从而使大量的内容生产者涌入,质量“参差不齐”。因此,打造付费爆款产品的“知识”也应运而生,“7天掌握XXX”“10天打造XXXX”……巨大的利益诱惑下难免泥沙俱下,不明来路的课程纷纷穿上“知识外衣”。

刘正山分析,在一个行业的容量和空间尚有剩余的阶段,优质内容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必然伴随大量的互联网投机者继续进场抢夺利润。目前,一些经过包装的网红和名人,也开始进入知识付费领域。

“2018年以来,不断有媒体爆料某些知识付费的骗局,充分说明这个行业已经开始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也意味着知识付费行业的发展正逐步走到顶点,未来是否有数百亿元的产业规模就很难说了。”他认为。

疯狂盗版者绊住发展脚步

与此同时,在中国的内容产业中已是老生常谈的版权问题,同样困扰着知识付费行业。

此前,《世上有颗后悔药》一书作者曾鹏宇,在准备签订有声书项目合同时,被合作方告知有声平台喜马拉雅FM上有该书的全本内容,而这未经曾鹏宇及出版方中信出版社授权。原定的项目合作被搁置,6位数的有声书版权收益也打了水漂。

随后,喜马拉雅FM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版权投诉的公告》,公告中对此事件表达歉意,并表示“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对所有涉及侵权的作品,承诺坚决处理到底,并联合版权方开展平台版权自查,规范版权监督体系”。

喜马拉雅FM副总裁周晓晗近日表示,该平台投入大量资金维护版权,如建立了一套自身版权审核体系,并在扬州设置了200多人的部门,专门负责审查版权问题,一经发现内容存在问题,半小时内先下架,并与原创作者求证。

但更多的盗版发生在内容平台之外。淘宝、闲鱼等电商平台上有大量低价盗版课程,且盗版成本极低。而现在,盗版披上了社群裂变的外衣,盗版者只需翻录音频即可组织类似的“学习群”,一本万利。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未来知识付费的用户进一步下沉,这一问题会更加严重。版权保护成为知识付费长久发展的前提条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7月20日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付费商业活动很大程度上涉及各类作品的使用,因此,确保有关活动符合版权法的相关规定至关重要。盗版属版权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理应予以打击。同时,版权法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也同样需要执行。“知识付费商业模式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但其并非没有边界,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是其中的一条。”他说。

大潮退去才能回归本来面目

在刘正山看来,知识付费的上半场尚未终结。“仍有很多优质的供给端在进入知识付费行业,行业发展的转折点还没有到来。甚至有研究机构乐观地估计,到2020年,中国知识付费产业规模将达235亿元。”

他分析,从互联网发展的经验看,模式创新都面临监管问题,即只有等到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管理者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和完善监管措施。现阶段的知识付费同样如此。

“目前,知识付费行业尚无约束和规范,各大平台仍在跑马圈地,也无暇兼顾自我约束。而且很多平台也不愿意耗费成本甄别用户,这也是投机者大量进入知识付费行业的主要原因。”刘正山说,是时候需要加强监管了。

他认为,监管部门要对平台的准入把好关口,过滤掉非优质平台;对知识付费供给质量也需加强把关,让责任下沉,实现行业自律。

刘正山还强调,知识付费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便捷获得知识的一种方式,无法替代课堂学习、模仿式学习等主要学习方式。“未来,随着行业的规范、各种投机大潮的退却,知识付费必然回归本来面目,只是作为一种普通的、有限的知识获取方式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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